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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隆:讨薪有力度 农民工安“薪”过年解忧愁


(资料图)

2023年1月19日,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为2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多年劳动报酬款16583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春节前夕为这20名农民工解开了“薪愁”。

2015年,被执行人王某、刘某利、刘某海等3人雇佣申请执行人孙某某等20人对两处农家院进行施工,但工程完工后,王某等3人却没有支付孙某某等20人的88548元劳动报酬,孙某某等20人多次向王某等3人索要无果后,遂将王某等3人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等3人共同给付孙某某等20人劳动报酬88548元,但王某等3人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2018年,孙某某等20人遂向兴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方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督促三位被执行人履行给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另一方面,通过多次面谈、电话等方式与三位被执行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三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经过执行法官多方努力,被执行人刘某利、刘某海在2018年11月份全部履行了给付义务。但截至2023年春节前夕,被执行人王某仍拖欠申请执行人劳动报酬。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涉民生“暖冬”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联系,细说利害关系,经过执行法官的再三督促和施压释法,王某最终迫于执行压力,将所欠的16583元交到兴隆法院。执行法官随即于春节前一天将20名农民工的血汗钱及时兑付。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兴隆法院自开展涉民生“暖冬”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精心谋划,主动作为,把农民工工资类案件放在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涉民生案件,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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