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6件;2019年受理知产案件40件,增长150%;2020年受理知产案件848件,增长2020%;2021年受理知产案件1244件,增长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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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连续三年呈现爆炸式增长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增量,山东临清法院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该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16件,减少50%。
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源头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该院在全国五大轴承产业集群地之一的烟店镇轴承产业集群区,成立3处网格化解纠纷中心,借鉴“枫桥经验”,及时化解纠纷。该院深度融合镇街司法、综治、村居“两委”等基层组织,推动“两委委员”“网格员”“一村一律师”等力量纳入多元解纷体系。先后邀请17个调解组织、75名特邀调解员(驻庭调解员22名)、3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调解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将法院预防化解职能精准延伸到纠纷产生的源头。
为将矛盾源头化解,该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云上调解,将全部知产案件导入诉前调平台;特邀调解员利用全流程线上办案,“随时调、随地调、随手调”成为纠纷化解常态。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当事人较分散、当事人多在外地辖区、路途远的特点,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实行“一案一群”工作模式,共建立上千个微信群。利用微信群组织双方线上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随时随地了解案情,当事人随时回复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既保证了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又保证了调解员深入了解争议,有效促进了案件调解,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同时,为实现调解员的专业优势与法官的法律优势融合互补,最大限度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和办案效率,该院采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的调裁一体化工作模式,组成紧密型调解速裁团队。对于部分难以调解的案件,法官指导特邀调解员利用已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案例数据库等资源,引导当事人与类案生效判决进行对照参考,或对涉及同一当事人的系列类案先行立案并判决一案,做到以判促调、案结事了。
通过采取上述诉前调解措施,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2年,该院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共计419件。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22年,该院拍摄知识产权宣传系列小视频,在10余家新媒体上同时播出,点击量共计达到近10万人次。2022年4月22日,该院上线一场知识产权案件“云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近4万人;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宣传周纪实在《大众网.海报新闻》予以刊发。
该院建立侵权商品名录制度,将侵犯注册商标权的22种商品编入《临清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被侵权商品名录》,并分4期予以公布,包括“金号”毛巾、东阿阿胶“桃花姬”、“七匹狼”腰带等知名品牌商品,同时刊登名录中所涉案件案例分析28篇,被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中国法院网、百度网等多家新闻媒体转载推广。
该院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本市16家大中型商超,开展“三个现场”活动:即涉案证物展览现场教育、法律宣传现场培训、杜绝侵权现场承诺三项活动,在涉案侵权实物展览区,对比十几类1000多件侵权产品真伪,现场对商家代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培训,详细解析侵权行为及商标合法来源的认定问题,切实提高了商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参训人员还当场签订了拒绝销售假货及侵权商品承诺书。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出尊重知识产权、尊重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减小了公民、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概率,从源头上减少了知识产权诉讼增量。
适时运用司法建议,助推知识产权诉源治理
在审结的侵犯商标权的案件中,该院发现被告大多数为终端销售商,且多为农村或城乡结合部的小型超市及经营者。通过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对乡镇小超市知识产权多发侵权、反复侵权的问题进行研判,认为相当一部分行政管理方面存在弊端或者漏洞。
2022年以来,该院向聊城市管辖的8个县(市、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集中发出10份司法建议书,助力各乡镇、行政机关确定监督、执法重点区域,均衡配备执法力量;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完善管理、消除隐患,预防同类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据了解,该院发出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问题的司法建议回复率和采纳率达90%以上,其中50%以上的被建议部门单位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寄发相应案件裁判文书,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达到对症施治的目的。此举打破了传统司法救济的滞后性,通过司法建议防患于未然,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多方参与、多措并举的基层治理“更上一层楼”,同时,有利于从源头减少知识产权诉讼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