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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海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聚焦当前建筑企业的多元需求提出10条具体举措,护航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法院将加强涉法涉诉风险提示预警,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分析研判涉建筑业纠纷案件类型特点、成诉原因等;建立院领导定点联络机制,每季度走访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立建筑企业“法律健康档案”,定期排查、分析、提示企业存在的涉法涉诉风险以及新业态下可能出现的新风险点,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同时,法院要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涉诉建筑企业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保全,除法律规定另有规定外,不得保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通过部门联动,建立“诉讼保全白名单”,对于纳入白名单的优质建筑企业,经风险评估后,可以由银行及融资担保机构为建筑企业提供保函,法院不再采取实体财产保全措施。根据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履约能力情况,对于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建筑企业,暂缓采取限高纳失的强制措施,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