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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判了,拿到裁判文书了,如何知道案件何时生效?何时可以申请执行?这可能是当事人最关心、最迫切知道的问题了。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上海法院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时推送机制,将以往由当事人询问法院生效日期的“被动查询”模式,升级为信息系统向当事人推送生效信息的“主动推送”模式,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和申请执行。
一起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武某是这一机制的受益者之一。他与刘某某产生纠纷后起诉到法院,因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保全到刘某某的财产,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就非常担心,案件审结后无法执行到刘某某的财产怎么办?为此,武某多次询问法院,案件何时可以审结及生效,希望尽早启动执行程序。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运用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时推送机制,在结案的同时填入案件生效日期,并同步以短信等方式推送至当事人,让武某及时收到案件生效信息,解了武某的疑问。
“这样我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武某说。
据悉,通常情况下,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虽然能在第一时间拿到裁判文书,但并不掌握案件何时生效这一关键信息。然而,这一信息对于当事人判断对方是否未在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进而决定能否申请执行,以及起算对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都至关重要。
为回应当事人这一司法需求,提升经营主体感受度,激发经营主体信心和活力,2022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将探索建立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时推送机制纳入。经过深入探索和试运行,近期,该机制正式在上海法院落地。
据介绍,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时推送,是指经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决定,由法官助理或者书记员在审判系统录入裁判生效时间等信息,届时审判系统自动将相应裁判生效信息以电子方式自动推送给相关当事人。
以判决、裁定结案为例,对于一审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裁定自最后送达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期届满次日起生效。法院在确定案件所有当事人的上诉期均已届满之日起3日内,录入裁判生效信息,系统同步自动向各方当事人电子推送裁判生效通知;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系统于二审裁判文书生效之日同步提醒一审案件审判人员以及审判辅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