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保护一个“地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近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系列活动之“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活动启动仪式在宣威火腿博览馆举行。
“要想使‘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发挥出真正的经济效益和价值,不能只注重‘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的前期申报、注册、认定,更应注重‘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司法保护作用。”启动仪式上,曲靖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陈铭军介绍了什么是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关于地理标志的法律规定等内容,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了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的地理标志侵权表现形式以及如何维权。
据介绍,近年来,为保护地理标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曲靖中院在全省首推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为主的一整套机制,明确全市法院在办理一方或多方为企业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对企业因涉诉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受到的影响要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
就司法保护地理标志,曲靖中院提出五点建议,即把关“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稳定“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提升;规范“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重视销售环节正当使用;加大“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宣传,积极维护“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合法权益;加强“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保护;提高终端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在处理“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案件时,曲靖中院要求全市法院严格界定地名“正当使用”的条件,防止“打擦边球”的行为侵害“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声誉,加强对“合法来源”抗辩的审查,严格“合法来源”的举证责任分配,降低“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