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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主动担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责任,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该院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融入“立、审、执”等工作的全过程,通过高效办理涉买卖合同商事纠纷,不断拓展司法领域涉营商环境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被评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涉企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企业维权更加便捷
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专人负责涉企诉讼的咨询、立案工作,网上、线下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当天移转。推出涉企案件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符合条件的案件只上传主要关键材料即可审核通过,提升立案效率,极大减轻当事人诉累。1-4月份,该院涉企“买卖合同”一审平均立案时间0天。针对涉企五类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案件,实行立案办理绿标签,将绿标签随立案材料同步带入电子卷宗,在审理执行各环节都提醒法官和工作人员快速办理、快速结案。今年以来,共发放“绿标签”384份。
涉企案件坚持集中审理,纠纷化解更加高效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推行买卖合同集中专人审理制度,将原来分散的买卖合同案件集中审理,简案由一个速裁团队集中审理,繁案由民一庭集中审理,执行案件由特执团队负责执行,实行专人专审专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专业化水平,买卖合同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20.5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0.66%。进一步落实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与工商联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无缝链接,减少企业的诉讼成本。诉前委派工商联调解案件4件。
涉企案件坚持善意执行,助企纾困更加有力
坚持司法为民和善意文明执行并重的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适用“查冻扣”等措施,减少涉诉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投身“豫剑执行”专项行动,对涉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债权案件,快立快执。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为企业解难纾困,办理的河南奇点食品有限公司执行案件,主动与申请人协商,为被执行人争取筹款时间,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采取“活封”措施,并协助该公司畅通复工渠道。集中发放执行款58万余元,当场结清了122名工人工资,200名工人领到工资,农民工送锦旗致谢,该案被列入河南省营商环境工作典型案例。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进一步找准法院护航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