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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中院发布生态环境审判绿皮书 热闻


(资料图片)

6月5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环境审判绿皮书,并公布八起典型案例。

2019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352件,其中审结生态环境刑事案件433件612人,判处罚金1980.6万元。妥善审理涉生态民事纠纷754件、生态环境行政案件108件、非诉执行案件1057件。审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8件。

据介绍,三明中院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全市“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精准服务“双碳”战略目标;与市河长办共同成立全国首家“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该举措获评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亮点”;与市林业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绿色林长·司法护航”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人民法院驻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种业司法服务保障促进种业振兴的十二条措施》,建立“1+4+N”司法服务种业振兴新路径,该做法获评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

全市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妥善适用禁止令和从业禁止,积极探索认购碳汇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适用“复绿补种”案件78件96人,责令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3087.7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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