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5日,按照上级法院要求部署,河北省张家口市两级法院多形式开展“6.5”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市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张家口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张家口法院“一县一新”创品牌环资审判助力首都两区建设》宣传册等法治宣传资料。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弘带领环保庭全体干警,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日常环保小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为建设美丽张家口、美丽中国凝聚法治力量。
沽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通过庭审,促进社会各界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给社会及子孙后代造成的严重后果。
怀来县法院围绕官厅湿地保护,与当地团委、学校对接共建,以“面对面”的普法形式,对企业人员、群众进行法治宣传;蔚县法院充分发挥小五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警示基地作用,向社会展示法院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效;赤城县法院在大海陀自然保护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密切协作,营造浓厚的环保法治氛围。
全市17家区、县法院同步开展集中宣传,通过走上街头、广场、社区、企业,进行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10000余人次。集中宣传活动激发了群众对于环境保护的热情,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张家口凝聚共识。
下一步,张家口法院将不断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力度,优化生态司法宣教平台建设,深化实施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本地绿色发展和筑牢首都生态屏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