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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依托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聚力探索金融纠纷化解新路

“多起共享汽车纠纷案件集中暴露出共享汽车行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建议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治理,整顿行业乱象。”

“审判实践中发现,部分私募基金风控管理措施缺位,建议对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开展集中清查。”

“对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行业新出现的服务型合同,应规范其条款设计,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明发生纠纷。”

……

不只追求“案结事了”,更要深究矛盾源头,以司法建议等方式敦促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防止类案发生,这是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诉源治理之“道”。

金融纠纷协同化解、金融风险协同研控、金融理论协同研究……在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不仅有案件审理、纠纷调处,更有对金融问题的预警研判、“把脉开方”。

2019年4月24日,全国首个实体化运行的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在福建省厦门市挂牌成立。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由“两院一行三局”6个协同单位组成,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为司法支撑,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金融协同,搭建一体化运行平台。中心成立以来,金融纠纷化解能力持续提升,风险防控成效显著增强,金融法治环境逐步优化,金融司法协同理念在全国实现标杆性塑造,有力推动了金融司法工作融合跨越发展。

专业、高效、便利——

用创新为金融司法治理贡献“厦门经验”

同样是解决金融纠纷,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与金融法院、金融法庭等专门审判机构有何不同?

“这是全国首个以金融司法为主题、多元协同为核心、资源集聚为特色的联合工作平台。目前,金融司法协同改革已逐步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思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新平表示,金融司法协同是中心最核心的制度优势。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坐落在有着厦门“外滩”之称、大量金融机构区域总部集聚的鹭江道上,来自司法机关、“一行三局”等金融行政监管机关、金融行业自治组织的70余名工作人员在此集中办公。

“在这里,金融纠纷的化解是高度一体化的,立案、审判、执行,一审、二审、调解一站式处理金融纠纷,当事人足不出楼就可以实现各种金融司法需求。”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综合部负责人王欣欣说,“中心成立之初,各协同单位就设立了联合党支部,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创新打造‘组织协同、业务协同、阵地协同’的协同党建工作模式。”

据了解,中心成立以来,年均办结金融纠纷案件2.5万件,标的额达283亿元,法官年人均结案1800件,审判执行时间缩短三分之二,执行标的到位提升2.96倍。

每个法官每年结案1800件,这样的“厦门效率”是如何实现的?

“案件的繁简分流、分层审理是我们中心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综合部副部长陈维生表示,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的试点单位,中心大力推广小额诉讼程序、金融纠纷全程调解和电子诉讼工作。

“对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大幅简化程序,与既有的简易、普通程序进行显著的区隔,探索优化小额、简易、普通三大程序各司其职、相互补充的民事诉讼格局。”陈维生说。

以中心开发运营的全国唯一的电子支付令专门平台“小金”系统为例,对金额明确的金钱给付之债,从申请、发出到生效全程在线,同步存证送达流程。“小金”仅试运行一个半月就批量发出电子支付令3052件,生效2902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5天,执行周期仅28天,执行到位率30.5%。

共建、共治、共享——

打破制度壁垒,注入司法动能

信用卡、信用消费贷款、融资租赁、个人网贷等业务之中有哪些变相高息发放贷款现象亟待规范?健身行业求职者为何频频陷入“套路贷”陷阱?私募资金销售代理夸大收益和安全性宣传应如何整治?哪些领域金融风险需要重点关注?

在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不仅是处理全市金融纠纷的“大脑中枢”,还是金融领域改进社会治理、防范重大风险的“吹哨人”。

“中心立足集中管辖厦门全市金融民商事案件的岗位实际情况,全方位强化司法建议工作,推动各方消除风险隐患,完善社会治理。”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一审审判团队负责人林鸿告诉记者,6家协同单位通过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集中研判金融风险,形成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功能协同的金融态势研控模式,金融风险指数逐步降低。

今年春节前后,国内基金市场剧烈波动,私募基金产品“爆仓”现象频频发生,不少投资者巨额亏损。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中心发挥金融司法协同优势,与证监局等协同单位共同开展调研,向党委政府报送反映行业亟待解决问题的专报,并从市场主体、产品结构、风险告知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推动厦门开展净化私募基金市场环境专项行动,促使3家私募企业资质被注销,1家私募企业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成立两年半来,中心累计发出28份司法建议,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多个行业及时堵漏洞、补短板,保障辖区金融产业健康发展,得到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等金融监管部门与多家金融机构总部的高度评价。”林鸿说。

对于未发生的风险,要协同防范;对于已发生的风险,则要协同处置。

针对已经引发一定风险的问题,中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及时化解了以信用卡为名行金融借款之实、助贷领域风险积聚、工程招投标保险不规范、公民金融信息保护不足等专项问题,多个金融机构针对风险问题及时调整了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

厦门金融风险治理成效显著,金融债权不良率2019年为1.04%,2020年为0.83%,2021年持续下降,厦门已成为全国、全省风险防控最有效,社会环境最稳定的地区之一。

集聚、融合、发展——

全方位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

2020年初,正值疫情形势严峻期间,一起标的额上千万元的金融纠纷案亟待解决。涉案物资中包括成套医疗设备,如手术台、综合治疗机、麻醉剂、呼吸机、彩超等,对地方群众健康意义重大。

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中心为当事人量身定制了银行业协会特邀调解员在线调解、法官线上进行司法确认的处置方案。

“仅用一个月的时间,纠纷就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几十万元的诉讼费用。”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专职调解员吴月玲说。

在银行业深耕20余年的吴月玲是厦门市银行业协会派驻于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专职调解员,中心建立两年多来,她共参与调解案件1300件,调解成功380件,标的额达20亿元,通过调解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压力,提高了诉讼效率。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设立了全国首个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站,4家金融行业协会派驻56名专兼职调解员,年均调解各类金融纠纷2230件,标的额达16.56亿元。

“中心还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与实践的转化机制,通过这样的协同平台,可以把我们的研究成果应用和转化到行政监管乃至司法审判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潘越全程参与、亲身亲历了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

自创立之初,中心就设立了金融司法协同研究基地,聘请全国22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研究员,通过召开金融司法协同论坛、专题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推动金融司法实务与基地研究成果交流提升。

“为了推进金融司法理论研究,中心还打造了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论坛,并且高度注重成果转化,就论坛所涉及的专门领域,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转化可行性论证,打通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瓶颈,能够快速促进金融审判与监管工作,对我们的研究工作也很有启发。”潘越说。

法官、调解员、专家学者、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多方力量在此携手,“司法保障+金融监管+金融服务+行业自治”的金融法治创新体系愈加鲜明。

“协同工作是属于先行先试的探索举措,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推进改革创新工作。”厦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远平表示,中心要打造国内一流金融司法协同平台,需要做优做实现有的工作机制,推出更多具有标志性的改革创新措施,不断提升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

“下一步中心将以国际化视野、法治化高度、协同化创新,全力建设国内一流金融司法协同平台,推动金融司法协同职能体系更加完善,金融司法创新力、服务力、影响力更加卓越,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金融司法智慧和经验。”傅远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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