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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构建“133”工作模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三明市党代会精神和三明市委政法委、三明中院的工作部署,积极构建“一载体、三下沉、三对接”的“133”工作模式,主动融入综治中心建设,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

依托“背包法庭”,打造“一个载体”

“背包法庭”是泰宁法院金湖人民法庭首创的司法为民特色品牌,具有“一呼即应、一背就走、简便易行成本低、随时随地效率高”等优点,法官背着背包,深入景区、林区、田间地头,为基层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深受群众欢迎。2021年4月22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高度评价这一做法“有特色、接地气,是“新时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泰宁法院按照“一党委三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将“背包法庭”的工作模式在全院推广,并向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军营、单位全域拓展,推行“一庭室一背包”、“一法官一片区”、“一社区一队伍”、“一基地一团队”;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14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和责任区包片名单,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挂牌成立水西社区“背包法庭”服务站等一批示范点。

通过定期进驻综治中心轮值与不定期进村入户灵活方式相结合,带案巡回审判与日常普法宣传相结合,根据工作职责提供标准化服务与根据群众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发挥主力军职能作用与协同有关部门联动共建相结合等“四个结合”工作机制助力基层争创“六无”村(社区)。

服务基层一线,做到“三个下沉”

巡回审判下沉一线。针对一些在当地多发易发、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案发地现场开庭、当庭裁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也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群众打官司交通不便的难题。今年以来,泰宁法院已开展巡回审判96次,就地调处各类纠纷125件。

多元调解下沉一线。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与旅游公司、大金湖景区民宿、游船、渔业三大协会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与县交通局挂牌成立水上巡回法庭和海事调解室,与乡镇司法所共同开展人民调解、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今年泰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25%,居全市基层法院第1名,诉前化解纠纷92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法治宣传下沉一线。利用圩日,携带宣传展板和挂图,深入各片区开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保护野生动物等主题的法治宣传。与县文体局签订共建协议,利用电影放映“文化下乡”的机会,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宣教活动51场,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

助力乡村振兴,实行“三个对接”

对接平安综治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活动,宣传“平安三率”,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助乡镇开展牛羊散养、石材厂采矿、乱占乱建等专项整治活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今年该院的执法工作满意率100%,比去年大幅提升42.9个百分点,是全市进步最大的法院。

对接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与县公安局、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建立“四方联动”生态执法模式,与行政机关建立“六个协同”共建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被告人发出“护河令”“增殖放流令”“生态修复令”“林区司法禁令”“司法碳购令”,为“美丽大金湖”建设和生态旅游发展保驾护航。通过积极协调,妥善化解了回味鲜食品、峨嵋峰水业等生态企业执行案件,引导78个行政村将“环境保护”写入村规民约。

对接办好民生实事。健全“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三位一体工作网络,打造“半小时司法服务圈”。对年老体弱、行动和交通不便等人员,推行上门立案、调解、送达等服务,为150名农民工执行到劳务工资223万元,并积极帮助外出务工、经商的泰宁籍人员协调处理异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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