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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环资法庭的牵引效应

姑苏区法院联合大运河(苏州段)沿岸沿线六家检察院,建立深化大运河生态资源司法保护“1+6”合作机制。

“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水上有白帆哪,啊水下有红菱哪……”一首缠绵婉转的《太湖美》唱出了人们对太湖两岸优美风光和丰富物产的赞美与喜爱,太湖宛如一颗明珠,镶嵌在江浙两省。它是宝贵的环境资源财富,也是司法力量护佑绿水青山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对象。

2019年7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苏州、无锡、常州部分地区环境资源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开启了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征程。

以太湖流域环资法庭设立为契机,近年来,姑苏区法院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努力打造太湖这一“最美窗口”的靓丽明珠,为太湖流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拳出击

切实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太湖西山岛属于太湖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全岛及周边岛屿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域,以自然、人文景观保护为主导生态功能,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

时光拨转回5年多前,2016年7月的一个下午,风景如画的这里却停靠着用篷布盖好的8条船只,船只上装满跨省运来的数千吨垃圾,不法分子往西山倾倒垃圾时,被当场抓获。

原来,为赚取垃圾接收费,不法分子擅自接收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倾倒在西山岛附近,导致太湖部分水体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污染了周边环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50余万元,“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备受全国关注。

“隐患远不止于环境污染。案件中涉及的宕口,距离最近的取水口直线距离仅两公里,且非常靠近另一个取水点,一旦发生水体污染扩散,将严重影响生活在该地域范围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太湖流域环资法庭负责人马文立指着水域地图神色凝重地说。

经过为期8个多月的4次公开审理,在充分听取公诉机关举证、质证的基础上,姑苏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最终对3名被告人依法处以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后又历经两个多月的审理,最终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近年来,姑苏区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处破坏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严适用缓刑。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已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共563件、环境行政诉讼案件117件、环境污染民事诉讼案件140件,以及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7件。

“案件中既有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案,还有诸如从事电镀、金属加工的小作坊偷排超标污水等典型案件。小案危害可不小,法院的依法判决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向全社会昭示了太湖流域环资法庭坚定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姑苏区法院副院长徐侃表示。

■汇聚多方合力

共建大运河“最精彩一段”

苏州是大运河沿线流经区域最多的城市之一。古老的大运河穿城而过,雕塑出姑苏人家枕河而居的特色风貌和生活方式,造就了姑苏区在大运河文化带苏州段建设中的特殊地位。作为太湖流域的重要河道之一,大运河一直是姑苏区法院的重点守护对象。

大运河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单凭一家之力难以完成。2019年10月,姑苏区法院率先牵头建立“1+12”司法联盟,与苏锡常12家检察院签署《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联合保护框架协议》,凝聚法检保护合力,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

在“1+12”司法联盟的基础上,2020年12月,在苏州中院的指导下,姑苏区法院牵头大运河(苏州段)沿岸沿线5家基层法院,共签司法协作协议,落实涉大运河(苏州段)案件跨区立案服务全覆盖,加强环境资源类纠纷的预防和处置,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沿线文化遗产传承。

法律护航,使大运河水更清、景更美,姑苏区法院主动作为,于2020年12月18日联合大运河(苏州段)沿岸沿线六家检察院,建立深化大运河生态资源司法保护“1+6”合作机制。

徐侃介绍,根据该机制,涉大运河的刑事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司法审判,将实行全程跟踪标识,突出对大运河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必要时在案件审理中邀请大运河保护专家等专家辅助人出庭提供专业意见。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大运河(苏州段)很多沿线河道面临水生态和环境压力等新挑战,我相信‘1+6’合作机制将会为大运河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大运河遗产展示馆副主任袁琼岚充满信心地说。

积极开展司法合作的同时,姑苏区法院还先后与省渔政支队,苏州吴江、吴中、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等多家行政机关签署合作备忘录,助力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强度再升级。

据介绍,在妥善审结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后,姑苏区法院就案件中折射出的大运河沿线某驳岸年久失修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迅速回应,有力助推了苏州水上旅游良好环境的共同营造。

“广聚环境资源生态保护的内外合力,才能稳妥审理执行好大运河(苏州段)环境治理和沿线古迹文化遗产相关案件,更好地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的一段’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谈到近年来为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姑苏区法院联动多方力量的作为,姑苏区法院院长杨晓春表示。

■生态优先

探索实践恢复性司法

“小朋友你好,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一定要爱护它们哦……”一位志愿者正向百花洲公园里玩耍的孩子们免费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

两年前,眼前这位热心公益的年轻人,却是站在法庭被告人席上的野生动物非法售卖者。“我当时也是脑子一热,通过朋友介绍,买了几只黑白泰加蜥蜴和苏卡达陆龟,就想着倒手卖出去赚点差价,没想到就这么犯了法。”说起自己当初的一时“冲动”,小程后悔不已。

在法官的教育引导下,小程意识到社会上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购买、出售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于是他主动投身公益环保事业,精心设计、自费印制宣传材料近两万份,无偿捐赠给企业、学校等单位并在公共场所免费发放。

“我原来是学设计的,根据法官讲的法律知识,我剪辑了一个小视频,希望可以让更多人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同案被告人阿唐是小程的“上家”,在法官的帮助教育下,他利用自身专长,制作了一则短视频,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在网络平台投放,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如何让被告人从内心深处真正认罪悔罪,并促使其以实际行动宣传环保、修复受损的环境资源,是我们一直在探索实践的课题。” 马文立介绍,近年来,姑苏区法院对明确有修复生态环境意愿的被告人加以合理引导,鼓励他们以增殖放流、打捞水草、缴纳公益基金定向修复等形式,最大限度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对城市发展、群众生活的负面影响。

2019年12月,在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的太湖之滨,姑苏区法院设立了集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功能于一体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该基地是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设立的首个生态修复基地,也是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阵地。

“一、二、三,倒!”随着响亮的口号,一筐筐活蹦乱跳的花白鲢被倒进了碧波万顷的太湖之中,大家手握鱼筐,喜笑颜开。2021年3月,姑苏区法院“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在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市领导、苏州中院主要领导和姑苏区法院干警、渔政队员们共同将10万尾鱼苗投放至太湖,为优化太湖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果。

关键词: 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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