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改革赋能,努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取得明显成效。
多元解纷“降增量”
(资料图)
近日,聊城中院法官范晓静与家事调解员联合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小宇(化名)父母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小宇由母亲抚养,小宇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小宇父亲每月工资3500元,离婚后,按离婚协议每月支付抚养费并陆续为小宇支付医疗费用等其他各种费用。2018年,小宇转学至一所私立学校,每学期学费1.2万元,由于学费负担过重,小宇母亲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当时,小宇父母因为之前遗留的离婚问题,情绪都不稳定,而且小宇也在场。为更好地保护孩子,范晓静没有直接开庭,而是邀请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他们从有利于小宇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分别与小宇父母沟通,让他们彼此放下情感纠葛。从下午两点一直调解到晚上七点,中间经过多次法律释明、情绪疏导,一步步缩小双方之间的调解差距,最终促成调解,小宇父亲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
这起案件不仅解决了小宇的抚养费问题,还促成小宇父母对房产及车辆达成和解协议,一并解决后续即将产生的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今年以来,聊城中院坚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协调市委政法委强化万人成讼率通报考核,与金融、妇联、住建等部门深化诉调对接,努力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3月8日至30日,聊城中院分别与鲁西公证处、聊城仲裁委、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聊城中心支行、聊城农商银行、聊城市工商联召开座谈会,就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诉调对接主体效能、丰富多元解纷整体架构进行协商推进。5月12日,聊城中院、市妇联、市司法局举行“水城润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和“水城家和”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室揭牌仪式。5月25日上午,聊城市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暨聊城市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聊城中院院长刘延杰表示,要以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为契机,立足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探索化解建设工程纠纷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推动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深化诉调对接已见成效,今年上半年,聊城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案件10072件,收案同比下降20.1%,降幅居全省第三。
繁简分流“减存量”
5月12日,聊城鲁西燃料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人表决通过了《聊城鲁西燃料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聊城鲁西燃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是聊城中院第一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该案由分管副院长、庭长与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在不足六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债权申报、审计评估、资产变现、财产分配等各项法定程序,为“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及时保护职工及债权人利益提供了新思路。
聊城中院设定员额法官每月最低办案数,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加大速裁、简易程序、小额程序适用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结案率为87.41%,居全省第三,结收比为102.46%,居全省第五,其中冠县人民法院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结案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位。
上诉人吴某与被上诉人聊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聊城中院于景涛速裁团队办案人员李国丰经过仔细阅卷,认为该案系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以适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独任审理程序。李国丰随即与当事人沟通,就独任制适用范围、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向当事人释明,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确定适用独任审理程序审理该案。
1月11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按时到庭参加调查。法庭调查中,李国丰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主持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将调解款全部付清。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两天,充分体现了民事二审案件独任审理程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解决人案矛盾、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期待的独特优势。
改革创新“聚能量”
5月23日,聊城中院裁定立案受理临清市人民法院报请提级管辖的一起民事案件。该案系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启动以来聊城法院首例裁定适用提级管辖程序受理的民事案件,也是山东首例裁定适用提级管辖程序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
“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通过推动将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对下指导方面的职能作用。”聊城中院副院长刘勇表示。
今年以来,聊城中院制定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方案和提级管辖案件审批办法,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大讨论活动,积极推广民商事案件全员诉前调解等经验做法,5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聊城中院还就人民陪审工作在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聊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围绕 “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的职能定位,不断深化诉讼流程再造和审判模式创新,促进提级管辖等改革试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向深向实开展。
此外,聊城中院积极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在全省率先完成环资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与山东省最大灌区位山灌区联合建立“法润灌区”司法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努力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管理“提质效”
为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促进法官办案水平提升,1月25日,聊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改发案件评析会议。会上,聊城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分别通报2021年下半年中院对各基层法院改发案件情况,对一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二审发回改判理由等方面进行深入说明剖析,并就如何提高审判质量、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提出对策和建议。
今年以来,聊城中院坚持定期召开发改评析会、编制参考性案例与即时下发发改通报、指导性意见相结合,严格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程序,狠抓调解案件当庭过付和履行监督。上半年,全市法院二审发改率为7.52%,一审民商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为37.5%,排名均居全省第三。
工作中,聊城中院严格落实审判质效定期通报、院庭长带头办案、审限预警督办等制度,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办结。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切实保障办案法官、合议庭的主体地位,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咨询把关作用,审判管理、审务督察也要负起动态监管、过程管控的职责,确保案件质量效率。
此外,两级法院领导善于运用审判数据平台,养成看数据、抓管理、提质效的良好习惯,紧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15项核心指标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