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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曾小丽)“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关心、帮助……”收到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送上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吕某的父亲对承办法官激动地说道。
2020年5月,吕某从铁山镇某村桥上坠落造成伤残,2021年5月,经政和法院判决确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吕某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承办法官一直对他格外关注。经过案后回访,法官了解到吕某还有两名未成年子女正在学校就读,父母年老,劳动能力较弱,家庭经济困难。政和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组织干警上门悉心指导吕某家人提交申请材料,帮助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以纾解其家庭困难。
接下来,政和法院将继续秉持救危扶困的理念,将司法救助资源更多地向弱势群体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努力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使救助对象在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