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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消息!友好法院“府院联动” 清算“僵尸企业”


【资料图】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对长期吊销未注销的各类市场主体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和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制度,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贡献。

近年来,由于民营投资广泛存在,部分企业存在亏损,无法继续经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后,一直未自行组织清算,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僵尸企业”,不仅浪费社会资源,阻碍经济增长,而且更会引发金融风险、社会风险。

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的退出,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该院依托《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的规定(试行)》,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清算退出的实施意见》文件赋能,今年以来,该院主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制定得力措施,发挥政府市场主体职能和法院审判职能府院联动努力破解这一难题,运用快捷、灵活和低成本的简易破产程序,促使无生命力的“僵尸企业”“小微企业”得以快速清算,迅速退出市场,帮助债权人在最短时间里实现利益最大化。进一步探索“僵尸企业”法制化的退出机制,丰富完善“僵尸企业”的强制清算法律适用规则,使各类市场主体均有适当的退出方式和渠道,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释放生产要素,盘活大部分僵尸资产和资金,为破产企业重组和新生企业成立参与市场竞争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活力。截止目前,该院已受理强制清算案件28件,审结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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