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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优化年”活动,并印发《朝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系统化思维、整体性谋篇,提出了审判管理“1234”优化体系,形成了立体式、全方位提升审判管理新格局,全力推动朝阳法院审判质效整体提升。
“1”即围绕质效指标“一个核心”。深刻认识和理解质效指标对于审判执行工作的指挥、引领作用,强化指标维护主体责任,实行指标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调度。深度挖掘数据,科学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持续深入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实现一体化、精细化、闭环式管理,实现两级法院审判质效贯通式提升。
“2”即完善正向激励、负向约束“两个机制”。组织开展办案能手评比、调解能手评比等岗位竞赛活动,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推动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以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质效责任落实的跟踪问效,以负向约束机制鞭策警醒干警积极作为;创新建立对基层法院质效排名的地方党委通报机制,完善法院业绩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双向激励的综合运用。
“3”即拓展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维度”。强化多维发力系统融合,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一体化实质化解。诉前着力推进多元解纷,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就地根本化解;诉中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和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落实诉讼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诉后着力化解信访纠纷,完善细化判后答疑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当事人信访化解工作。
“4”即搭建专项活动“四个载体”。持续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执行难”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广泛开展“一批优秀庭审、一批优秀裁判文书、一批典型案例、一批改革成果” 的“四个一”评选活动,通过载体活动,带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以“优化年”活动为牵引,高标准推进审判管理“1234”优化体系建设,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审判质效整体位次迈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努力实现“上台阶、再提升”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