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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辖区各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源头治理和防范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纠纷,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农业现代化,从而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哈密地处天山东段南麓,区域农业种植面积大、地域相对集中。随着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无人机喷洒农药应用技术得到不断推广使用,在降低劳动成本的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
但因无人机管理以及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引发了较多新类型矛盾纠纷。据哈密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姚洪斌介绍,有些案件中,因无人机操作员喷洒农药不当,造成相邻地块作物绝收,损失严重;因不同地块在相近时期开展无人机喷洒农药操作,发生侵权行为后责任主体不明;因无人机操作员与农户约定不明,在发生侵权行为后相互推诿责任等。
针对农村农田作物无人机喷洒农药发生的纠纷和存在的隐患,哈密中院经仔细调研,从加强培训管理、行业监管、宣传引导三方面入手,向辖区各县、乡(镇)人民政府有针对性地提出5条具体建议,建议应确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对无人机操作员加强专业培训,敦促操作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于违规操作无人机进行商业活动行为,及时予以处罚;加强涉农执法,细化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农户正确用药,防止违规操作现象发生;受理举报反映的问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执法程序,及时固定侵权主体、因果关系、造成损失等方面的证据,为后续纠纷解决打下基础;各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法治宣传,帮助农户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审查无人机操作单位资质,引导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履行相邻告知责任。
哈密中院同时要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典型案例通报、法治宣讲等方式,源头治理和防范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