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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不力、清积效果差的,由责任领导直接向河北高院院长黄明耀报告情况!”4月1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三级法院工作会议,督导调度全省各地法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进展,直面问题,触及痛点,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全省清积工作。
“院庭长办案头雁效果发挥不全面,院庭长优先办理‘难案’、带头研究‘骨头案’效应不明显!”河北高院副院长刘光辉在会上直面问题,揭丑亮短,提出长期未结案件存在的主要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要求各地法院坚持院长包案、任务分解,有效运用集体智慧,充分发挥审委会功能、加强条线指导等。会议推广了工作效果突出的石家庄、邯郸两地法院的经验。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对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较差的法院,将对有关领导和部门重点约谈;对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督办清单的案件清积效果不佳的,由责任领导直接向黄明耀说明情况;对重点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严重违反审限管理制度等情形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此前,河北高院党组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和张军院长要求,专门研究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河北高院还专门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出台工作方案,指导全省三级法院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攻坚。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采取了建立台账、领导包案、实地督导、定期通报等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