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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同时,吉林高院出台《关于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据了解,吉林高院建立全省法院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台账,各地法院逐级细化台账,全面、动态、准确掌握底数和清理进度,分层包保督办。明确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庭长包保,庭长为承办人的由分管院领导包保;二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分管院领导包保;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院长包保;三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由分管院领导和庭长包保;五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由院长包保。
同时,建立“月挂牌、月督办、月汇报、月反馈”工作机制,每月跟踪问效,督促工作落实。吉林高院对三年以上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案件存量较多或者清理工作进展缓慢的重点地区、重点法院发函督办,相关法院对照挂牌和专项督办清单向吉林高院回函说明工作有关情况,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每月听取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清理情况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为强化惩处问责和源头防控,吉林高院还将清理工作纳入巡查督察、法官业绩考核范畴,区分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责任,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同时深入分析案件长期未结的原因,及时发现审判质效监管存在的问题,堵塞审限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建立完善长期未结案件防控机制,遏制“边清边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