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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我有理,却判决我败诉;官司打赢了,拿不到执行款;案件办得太慢,能不能快一点;我有很多委屈,想找法官说说……很多到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有不少疑虑和困惑,通过网络或信件等反映,得不到及时的回复,有的甚至“泥牛入海”。5月18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新规,向以上种种“有信不复”行为说“不”!
汉江中院印发的《涉诉信访“有信必复”工作细则》,通过明确办理涉诉信访的具体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汉江两级法院“有信必复”工作落实落地。
“群众首次来信来访将在立案庭登记。”汉江中院立案庭负责人印坤介绍,《细则》对群众涉诉信访采取“诉”“访”分离原则,属于“诉”的,告知信访人依法进行诉讼程序;属于“访”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告知信访人受理、登记、移交办理情况。汉江中院立案庭负责群众涉诉信访甄别分流、收信告知、事项办理、实体答复等流程。实现群众诉求集约化办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进“有信必复”,努力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有信必复’只是措施,根本目的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表示,通过“有信必复”使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得到妥善解决。汉江法院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