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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批发市场再度春暖花开

花潮涌动春意浓。五一期间,花卉苗木交易在江苏省宿迁市某县的大型花木批发市场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该县作为全国著名的花木之乡,据统计,其苗木花卉销售链仅网店就有3万余家,年销售额15亿元,带动地区劳动就业人口约9万人。

但不久前,一场因规范网络经营秩序专项执法引发的行政诉讼,一度打破了批发市场的热闹与繁盛。


(资料图片)

2022年12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12起网络平台商户起诉该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商户们认为,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为首次违法,该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明显量罚过重、显失公正,遂诉请法院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花木产业是该县支柱性产业。随着电商业发展,该地区有大量人员从事花木电商经营。但2021年以来,关于该县电商平台销售假苗木的信息陡增,负面影响日益加剧,严重阻碍了花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及时消除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该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整治网络平台花木销售违法行为,对发现确有销售假苗木行为的,以“零容忍”态度进行监管、处罚甚至取缔。

专项执法中,针对部分电商平台的广告用语绝对化、好评可返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作出了统一行政处罚,个案罚款金额都不低于40万元。

“我们是个小网店,这么高的罚款,真就没法干了。”

“为什么只罚我们?其他地区网店夸大宣传的遍地都是。”

“这店刚开业,卖出去第一批货还没盈利就被罚款了,真是崩溃。”

宿城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该县市场监管局在这12起案件中,“从重从快”“运动式”执法特点明显。除此之外,同一批被处罚的其余数十户商户还没提起诉讼,正在观望法院的审理结果。

“如果不处理好,判一个案件就会生出百个案件,严重影响花木市场的交易。”承办法官丁立说道,好评返现这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当前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频率极高,具有行业普遍性。但市场监管局均作出40万元及以上处罚金额的决定,显然没有充分审查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危害后果,只是简单给予了相同处罚,存在机械执法的可能性。

丁立向记者举例其中一起案件,广告语系“在家中摆放此盆栽能改变风水”,“这确实是迷信广告行为。可该商户仅销售出2件商品合计113元,获利40元,现被处罚40万元,明显不当。”

“大部分被罚商户都是花农注册的小微企业,法律意识欠缺,这种与经营规模不适应的过重处罚,会直接影响这些小微企业的发展积极性和生存。”宿城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桂禄告诉记者。

法院认为,这批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既涉及受处罚电商商户及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行业秩序守护,还影响到行政机关执法权威的维护。要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推动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才是上策。

宿城区法院向该县市场监管局作出释明,指出其在处罚过程中忽视了对违法行为人有利事实的调查,忽视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利于秩序维护、常态管理和机关公信力建设,并引导其开展自我纠正。

该县市场监管局收到释明后,立即启动自我纠正程序,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重新作出数额适当的处罚决定。

商户们表示,今后要通过正当竞争、诚信经营做好做旺自己的花卉苗木生意,同意撤诉。

“此次专项执行活动对销售假苗木等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但行政处罚更重要的是教育功能,不是为罚而罚、以罚代管。如果没有尊重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感受,只是简单机械适用法律,会使执法行为偏离行政处罚的制度价值。”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振班表示。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宿迁中院向宿迁市委发出《关于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的建议》。今年4月,宿迁市委依法治市办正式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自我纠正行政行为的范围、基本原则及纠正程序等,为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提供制度遵循。

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实施正是对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路径的实践和探索。据悉,目前宿迁地区部分行政机关对于涉诉案件中审查发现的行政不作为等不当行为,主动改变、积极纠正的意识明显增强。2022年6月以来,宿迁全市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案件已有33件,纠错内容涉及行政登记、行政处罚、行政协议、履行法定职责等多种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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