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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点:蕲春法院:建立“10+”机制 擦亮护商“名片”

为全面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要求,以高质量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建立“十大机制”,为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资料图片)

建立周学机制。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采取党组专题会议学、审委会委员讨论学、庭科室组织学等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推进工作有序、有法、有力。

建立月会机制。每月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对“涉企案件办理、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审执限管控”等11项指标进行计分排名,每月召开例会,末位考评单位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倒逼目标责任落实。

建立季评机制。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每季度末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调度会,由分管领导、营商办负责人分别就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院长带头讲授专题党课,督察室对工作进度迟缓、不力的及时督办督察,确保优商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始终。

建立专报机制。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涉企案件审理执行情况月度报告,报告涉及涉企案件收结案、涉政务诚信案件、涉企重点案件、法律风险研判、司法建议五个方面内容,县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题批示,予以高度肯定认可。2022年至今,共报送专题报告16期。

建立研讨机制。制定《关于规范涉企案件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暂行规定》,对企业采取保全或执行强制措施前,一律经专业法官会议进行集体研讨,非必要不采取保全措施,通过“放水养鱼”方式让企业赢得发展生机。

建立交流机制。创新开展“三访三评一恳谈”活动,“三访”即“访园区、访企业、回访案件”,“三评”即“涉企案件评查、经济影响评估、存在问题评析”,“一恳谈”即法院与企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一次面对面交流活动,主动听取意见,为企业建言献策。

建立纠察机制。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各个环节开展经济影响评估自查自纠警示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从近两年涉企案件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环节入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着力解决随意性、乱评、假评等问题。

建立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公开聘任15名相关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代表担任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主动邀请25家建筑企业及物业公司代表参加座谈会,组织检察官、律师代表进行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在司法互动中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特色机制。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共同缔造文件要求,打造“一庭一品”,推行“六点联动”,横车法庭在拥有50余家企业的九棵松村设立“涉企诉讼服务点”,每周一上午安排法官固定时间值班,为辖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单项考核评价机制,《月度综合考评细则》《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分办法》。年末,院营商办根据考核综合得分情况,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个人向院党组进行推评,激励干警以能动司法力量优化全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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