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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各类案件办理期限,提高案件审判效率,降低解纷成本,青海省杂多县人民法院对各类案件诉讼周期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通过审限管理使案件各项审理指标更趋合理,通过周一例会、审判执行质效讲评会,做到每周有计划,每季有通报。上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3%,同期上升0.21%。截至目前,杂多法院案件延扣率为3.52%,同比下降13.49%。
简化办理模式,实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交由诉前团队快速审理,一般在20日内审结;复杂案件交由审判团队精细审理,兼顾质量和效率;加快调查取证的节奏和方式,提高各类案件办案节奏和效率。
坚持“调判结合”,化解涉企纠纷。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调解方式和平台,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柔性”司法手段化解纠纷,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注重发挥裁判对民商事交易的指引功能,对于劳动用工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类案裁判结果引导双方达成调解方案。
加强疑难案件节点监管。案件承办法官要主动对照“四类案件”进行排查,对属于“四类案件”的,报请庭长或层报分管院领导监管,并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标注。
创新公告送达方式。充分发挥集中送达平台快捷、高效特点,结合实际实施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严格公告送达方式的适用,对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或者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方能适用公告送达,尽可能减少公告送达方式的适用,严格把控各类案件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