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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亮剑积案清理 让司法惠民更有感

海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清理五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推进会。黄叶华  摄


【资料图】

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右一)到儋州法院调研积案清理工作。资料图片

美兰区法院医疗法庭法官通过远程视频与医疗鉴定专家连线。资料图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部署,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积案清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把长期未结案件影响司法效率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建立“两督导一报告”制度,制定积案“一案双查”制度,通过“解剖麻雀”、对症下药,有力推动积案清理工作,以积案清理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进司法惠民有感。

高位推动

把积案清理作为“一把手工程”

“作为党组书记、院长,我是全省法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第一责任人,三级法院只要存在一宗长期未结案件,我都有责任推动结案。”

“全省各法院院长要牢固树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靠前指挥,主动督促检查,对积案清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落实有措,穷尽一切方法确保案件尽快办结。”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今年4月3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清理五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会议上,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对在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中“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出明确要求。

把积案清理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长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四个亲自”要求,是全省法院打赢积案清理这场硬仗的首要武器。

主题教育伊始,海南高院党组便将“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调查研究的课题之一,由戴军牵头负责,推动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积案清理工作。

在连续主持召开三次清理积案工作推进会后,5月17日至6月15日,戴军先后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儋州市人民法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等7家中基层法院深入开展调研,督促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海南高院其他分管院领导也逐院开展督导指导,扎实推进积案清理工作。

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把手”责任,是念好积案清理紧箍咒的关键。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态势分析专题会议上,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法院院长逐一上台表态发言,把积案清理的责任切实落到“一把手”肩上。

“解剖麻雀”

找准积案清理病灶

当收到法院的判决书,王某菊心里憋着的一口气终于吐了出来,这也意味着这起持续六年之久的纠纷顺利画上句号。

“如果不是六年前生产时那场医疗事故,我的女儿现在应该跟同龄的孩子一样,可以正常上小学,正常玩耍。”

谈起六年前那场医疗事故,王某菊满是愤怒和伤心。

2017年2月,王某菊在海口市某医院生下女儿小芳。出院诊断表明,小芳存在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呼吸衰竭等症状。王某菊和家人认为,女儿之所以出现上述症状,是因为医生在其生产过程中失职。于是,王某菊一纸诉状将医院诉至美兰区法院。

2021年6月7日,王某菊和医院共同委托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但鉴定结论迟迟未出。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因为其特殊性、复杂性和专业性,需要依据鉴定意见才能依法作出判决。该案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要求原告补充一份基因检测鉴定材料,但由于基因检测鉴定费用过于高昂,且不是影响鉴定结果的关键材料,原告最终决定放弃提交。但这样一来也就耽误了鉴定时间,鉴定意见迟迟未出,导致这个案件两年多还未结案。”该案承办法官说。

因鉴定程序导致久拖不决,是部分积案存在的共性问题。对鉴定机构进行约谈,督促鉴定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则是全省法院积案清理工作开展后实施的一项有效举措。

今年4月,该案被纳入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中,海南高院院领导对该案进行督办。5月,美兰区法院运用约谈机制,由该院院领导亲自约谈鉴定机构,督促鉴定机构提高鉴定效率。

6月15日,法院收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医方对小芳的诊疗活动存在过错,医方的过错与小芳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6月30日,承办法官依据鉴定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小芳医疗费等5万余元,案件顺利结案。

今年5月12日,洋浦法院审理的一起长达五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此前,因与该案有关联的刑事案件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一直处于中止审理状态。积案清理工作开展后,洋浦法院院领导和该案承办法官到厦门中院深入了解关联刑事案件的进展情况。洋浦法院审委会讨论后认为,该案关联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影响民事案件事实认定,决定恢复诉讼,并顺利结案。

该案也暴露出一个突出问题,即审判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院庭长不愿管不敢管的观念仍部分存在。

海南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鉴定程序拖延、涉外案件程序性事务繁杂、法官审限意识不强、审判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等,是全省法院长期未结案件的主要症结。

8月8日,在海南法院长期未结典型案例剖析会上,海南一中院围绕涉外案件审限管理问题、海口中院围绕审判监督管理问题、美兰区法院围绕鉴定案件管理问题、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围绕卷宗交接问题等进行深入剖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

对症下药

“一盘棋”开展积案清理

“建议完善司法鉴定流程,提高司法鉴定的效率,同时做好鉴定机构后续跟踪评价,对慢作为不作为的鉴定机构及时进行清理。” 8月8日下午,在海南高院长期未结案件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胡亚玲提出意见建议。

为规范鉴定机构管理、提高鉴定效率,海南高院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调整由审务办负责管理鉴定、评估等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同时,强化鉴定报告出具时间、开庭时间和预估结案时间等“三个节点”管理,倒逼法官在鉴定程序中提高效率。

海南高院审务办负责人表示,由审判管理部门管理鉴定机构,可以从审判流程上加强对鉴定案件的管理,提高涉鉴定案件的审判效率。

近期,海南高院还对《海南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案名录》进行更新,重新审查相关机构鉴定资质,并对其中一家工作效率低的专业机构予以除名,重拳出击整治鉴定机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据美兰区法院审务办主任卞长杰介绍,针对鉴定案件多、鉴定耗时长导致长期未结案件多问题,该院规范鉴定管理,对医疗案件、人身损害等鉴定周期长的案件大力推行诉前鉴定;增选一个鉴定机构作为候补备选鉴定机构,在前一个鉴定机构不能按时完成相关鉴定时,直接转由候补备选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针对当事人不配合递交补交鉴定材料拖延鉴定问题,统一制作书面制式通知,限期递交补交材料。

据统计,今年6月,全省法院三年以上涉鉴定长期未结案件由55件减至5件,清理进度达90.91%;其中,美兰区法院6月单月审结三年以上涉鉴定长期未结案件24件,取得明显成效。

为高效推进积案清理工作,实现“去存量、防增量”目标,海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要求,逐案研究落实审理方案和工作措施,通过院领导协调关联案件、约谈专业机构、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催办督办等方式分类施策,周统计、月通报,逐案销号。

为提高涉外案件的审判效率,全省法院积极探索科学的涉外审限管理,强化内部流程节点管理,强化法官均衡结案意识。同时,针对涉外案件司法协助用时较长问题,建立统一的司法协助台账,安排专人沟通推进;针对涉外案件身份确认、翻译等工作周期较长等问题,探索立案审查前置化;针对境外委托难问题,推进涉外委托代理手续线上认证。

为提高法官审限意识,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能,全省法院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法官审判能力水平;另一方面,改进工作作风,健全质效考核机制,强化法官自我管理,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快案、办好案。

建章立制

推动积案清理常治长效

在积案清理过程中,全省法院坚持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固根本,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推动积案清理常治长效。

海南高院将建章立制贯穿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整治始终,结合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先后制定或修订多项制度文件,不断完善常治长效机制。修订《海南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创设“两督导一报告”制度,即实行逐级督导制度,把积案清理作为“一把手工程”,要求全省法院院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减存量、控增量”;实行包院督导制度,海南高院成立由高院院长、副院长和专委等分别担任组长的9个督导组,对全省法院一年半以上至五年以下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导督办;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要求承办法官、院庭长、各法院严格按照方案确定时间节点报告积案清理进展情况。

同时,海南高院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海南法院案件审判流程标准化工作指引》《海南法院对外司法委托工作管理规定》,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常态长效的管理机制,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通过严管实现厚爱。

据统计,今年4月初,全省法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共124件,截至8月17日已结案104件,未结案20件,下降了83.87%。其中,五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已结案13件,未结案2件,下降了86.67%。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海南法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主题教育,把积案清理作为司法惠民有感的重要任务,将主题教育与积案清理工作结合起来,以积案清理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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