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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区:“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绘就司法为民好“枫”景


【资料图】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双桥经开区法庭收到当事人送来的“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原来,当事人是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近年来与100余位业主的物业纠纷经双桥经开区法庭灵活高效调解,从根本上解决了双方多年的“恩怨纠葛”。

据悉,双桥经开区某小区因建设时间较早,部分设施老化,顶层漏水、管道堵塞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物业服务品质逐渐下滑,无法满足业主的服务需求,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日渐凸显,不少户业主以拖欠物业费进行对抗,使得物业公司也没有足够资金进行维护修缮。2022年以来,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陆续将100余位业主起诉到法院。

一件又一件同类纠纷来到法庭,让承办法官雷琳皱起了眉头,“如果不找出问题根源,对症下药解决根源问题,那么即使判决让这些业主支付物业费,短期来看确实让物业公司收到了钱,但从长期来看,根本矛盾未消,今后还可能引发更多诉讼。”

为此,雷琳法官启动“诉讼冷静”机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取“示范判决+类案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纠纷。现场勘验过程中,雷琳法官邀请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围绕双方争议的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客户服务以及绿化保洁等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在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的带领下,雷琳法官查看了双方矛盾最尖锐的顶层漏水、管道堵塞等问题。

业主代表表示:漏水、堵塞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职责,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物业公司则表示:管道老化是每一个老旧小区不可避免的问题,更换管道需要申请动用大修基金,业主不应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

在随后的调解会上,雷琳法官指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合同提供了相应服务,业主也应按合同支付相应物业费用,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为由拒缴物业费于法无据,应当通过其他手段合法维权。物业公司也应当多多听取业主意见,改进服务质量,管理好整个小区。

雷琳法官建议物业公司向业主作出整改方案、承诺修缮时间,并减免部分违约金;业主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欠缴的物业费结清。这一提议得到双方的认可,双方握手言和。

随着示范判决的出炉,其他纠纷也陆续得以通过调解解决,小区的管理也逐渐回归正轨。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涉及面广,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性矛盾。近年来,双桥经开区法庭为深化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着力挖掘中国传统的“无讼”文化,凝聚多方力量参与。采用“示范判调+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推进辖区物业纠纷源头化解、实质解决,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治力量。2022年,双桥经开区法庭物业服务纠纷同比下降了64%,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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