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上海金融法院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后的首次落地。
此次发布的《报告》聚焦私募基金纠纷。《报告》从私募基金涉诉情况、行业风险管理情况、纠纷类型及风险揭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合同条款要点完善建议等五个方面对私募基金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并以上海法院2016年至2021年审结的涉私募基金案件为样本,分析了涉私募基金行业纠纷在数量趋势、案由、诉请类型、案件执行等11个方面存在的显著特点。
《报告》对国内私募基金会员单位反馈的519份有效调查问卷进行了深入分析,深层次挖掘涉诉、市场等全貌数据,综合判断私募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诸如管理人数量居多、管理人合规人员配备较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标的较为单一、合同约定不明等。
《报告》对私募基金募、投、管、退各阶段所涉纠纷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梳理,综合法律和金融角度逐一对引发涉投资者适当性、本金收益承诺、投资管理阶段违反管理人与托管人义务、退出与清算等纠纷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并揭示风险,并分别向投资者、市场机构、监管部门等不同市场主体提出风险防范的意见建议。
《报告》还就完善私募基金合同条款提出十个方面的建议,以进一步明确细化易引发纠纷的情形,有效堵塞风险漏洞,加强纠纷源头治理,有效防控风险。
下一步,上海金融法院将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