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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规范审判管理 业绩评价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中国法院网讯(付加才)“快来看看,这次办案标兵都有谁?”4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份法官办案业绩评价排名一经公示,便引起干警们纷纷驻足观看。实行法官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是郑州中院规范审判管理、探索提升司法效能的有效举措之一,这项活动已经坚持三年了,先后有600余人次办案标兵受到表彰。

“每月对法官业绩进行考评,推选办案标兵,主要是鼓励争先创优,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内在动力。”郑州中院审管办副主任张晶晶介绍,近年来,该院积极创新审判管理方法,完善考评机制,制定了《法官、执行员绩效考评办法》《办案标兵评选办法》《人员定岗及双向选择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分类评判制度,对法官办案环节进行量化,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实行综合考评。

同时,建立健全法官个人绩效考核机制,将涉诉信访、调解、发还改判、裁判文书评查等要素,纳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实现对法官工作客观、公正的评价,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的积极性,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通过法官业绩评价,可以更好地发挥好审判团队主观能动性作用,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团队合力,对提升审判质效具有重要作用。”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的少审庭员额法官徐卫岭,对此深有感触。近年来,徐卫岭带领审判团队凝心聚力,深挖潜力,不断创新审判方式,客观公正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以来,他带领团队审结案件400件,多项质效指标在全院名列前茅。

为有效提升法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还建立了专业化审判下的电脑随机分案制度,保障分案环节的公平。同时,建立存案末位法官优先分案制度,将案件优先分给存案数少的法官,为办案效率高、业务能力强、愿办案的法官提供机会,搭建平台。积极推行双向选择为主、组织调配为辅的审判团队组建模式,完善团队内部分工,强化审判团队作为办案单元和自我管理单元的功能,切实增强团队合力。加强对案件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确保案件质量。根据案件任务,合理调配整合审判资源,科学配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数量,确保审判任务与人员配置均衡合理。

规范高效的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质量效率的稳步提升。2022年第一季度郑州中院结案率为77.11%,同比上升0.79%,案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0.4天,实现了收结案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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