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两山”发展理念,严厉惩治各类破坏环境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宁化生态司法保护筑起一道法治屏障。
据了解,宁化法院依托生态联席工作平台,与县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齐抓互建,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惩治涉生态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审结涉生态类案件23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8人。
疫情期间,宁化法院联合森林公安分局开展涉生态环境联合整治活动3场次,集中查处花鸟鱼虫市场、集贸市场、餐饮饭店等场所,对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打击处罚。
同时,积极适用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复绿管护等修复性判决方式,发出“植树令”“管护令”,近三年来,共责令18名被告人补种林木58.9亩,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3.9万元。
此外,该院还建立河湖长制水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基地,定期选取典型涉生态资源类案例开展巡回审判,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关口前移和后延,形成较为完整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为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