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湿地面积33325.99公顷,湿地保护面积27176.38公顷,湿地保护率81.55%,排名全省第二。加强湿地生态司法保护,是恩施两级法院面临的必答题。近年来,恩施两级法院转理念、转作风、转方式,以司法之力开启生态保护新模式,守护恩施大美湿地。
三审合一,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2021年6月4日,恩施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法官来到白杨坪镇,公开审理被告人朱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40余名村民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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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庭审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我认为这种方式很好,滥伐林木要不得,没有合法手续,砍伐自己承包林地的林木也有可能违法!”村民李某说。
鳝孔坝湿地位于恩施市白杨坪镇熊家岩村。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临近湿地周边砍伐林木141株,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朱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恩施市法院的环境生态保护法庭是2021年4月挂牌成立的。据悉,这是全省法院系统设立的十个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之一。以此为依托,恩施市法院实现了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截至目前,该法庭已审理相关案件321件。
目前,恩施全州包括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内的8个法院均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三审合一”,实现了专门案件专业化审理,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质效。
多方联动,大家的事大家一起干
今年3月22日,恩施州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会议在恩施州中院召开,州中院、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和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局等9部门联动,正式建立恩施州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司法引导、行政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7月15日,9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巡查队,从恩施市浑水河码头出发,先后对马水河、巴溪河、伍家河、野三河、龙王河等河流水面、水岸环境面貌,边坡护理,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情况进行巡查,现场发现问题3起,立行立改2起,交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1起。
这样的联动,作为长江湖北段生态防线前哨阵地的巴东县拥有更多经验。自2020年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出台后,巴东县人民法院联合多个部门多次开展水陆联合整治行动,从严从快打击非法“捕、运、销”产业链,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坚决守好湿地生态安全边界。
善始善终,预防与修复都要做到位
咸丰县活龙坪乡二仙岩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一个以保护湖泊湿地和亚高山沼泽湿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省级自然保护区。
为做好二仙岩湿地保护,咸丰县人民法院活龙坪人民法庭主动深入湿地周边页岩勘探单位,以提供法律服务为突破口,签署法律合作协议,强调勘探工作要注重生态环保,不得影响湿地功能。
同时,咸丰法院还探索出“刑罚+替代性修复+法官寄语”审判模式,全面推行生态修复令、湿地保护区司法禁令,助力二仙岩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此外,恩施两级法院抓住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巧妙运用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赶场”“院坝龙门阵”等方式,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现场说法、以案释法,宣传保护湿地、林木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新发展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26日,来凤县绿水镇,全州首个“司法生态修复林”挂牌成立,实现了环境资源案件在“绿水审理”、在“绿水修复”,切实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
主动扛起司法之责,将湿地保护融入长江大保护,恩施两级法院正以实际行动,书写湿地保护的生动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