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继续保持“零增长”。该院以清理积案为切入点,坚持“常态化监督+重点督办”机制,推动审限管理从被动的事后监督转为主动的事前预判,实现审判工作良性循环。
据了解,为加强案件实时动态管控,坡头区法院出台《关于审判流程节点时限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严格立案审查、排期、移交、送达、审判、签发、归档等各流程节点时限,每月排查六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建立案件清理台账,动态掌握立案时间、审理时长、案件状态、流程节点描述、未结原因、预计结案时间等内容,把清案任务分解到具体办案人员,并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纳入每月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通报。
坡头区法院针对不同类型案件“一案一策”制定结案计划,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讨论决定,对需等待另案处理结果的案件主动跟踪另案办理进展,对需等待评估鉴定结果的案件积极协调委托鉴定组同步推进,如因鉴定机构原因导致评估鉴定出现拖沓情况时,由委托鉴定组进行快速沟通、快速督促,避免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影响。
同时,坡头区法院还前移案件管理关口,明确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庭长负责督办,9个月至2年未结案件由分管院领导督办,2年以上未结案件由院长负责督办,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约谈负责人,并进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