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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收割机驾驶员查看稻田的面积。
法官走进稻田确认稻谷收割完毕。
老季在现场勘验笔录上签下名字。
收割季节,稻谷飘香。在金色的田野里,饱满的谷粒压弯了稻秆,收割机来回奔忙,农民弯腰收割,丰收的喜悦洋溢在每个人心头。
“老季,等稻子收完,这田就返还给你啦!”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官林人民法庭法官吴旻昊来到官林镇东尧村,跟进一起土地纠纷案件的后续交付工作。
20世纪90年代,江苏宜兴实行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东尧村村民老季承包的1.48亩土地也在政策范围内。当年的老季还是小季,年轻力壮又有手艺,一直在外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作。这块土地多年来一直由同村邻居王某及其弟弟耕种,老季并未在意,也未提出过异议。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季已不再适应泥瓦匠的高强度劳作,便希望能够收回这块承包地自行耕种。老季多次与王某及其弟弟协商,都没能要回自己的承包地,无奈之下只能向法庭寻求帮助。
今年7月19日,官林法庭受理该案。考虑到双方为乡邻关系的实际情况,吴旻昊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向他们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老季重新获得了涉案土地的承包权。由于案件调解时涉案土地上还种植着水稻,经法官沟通,双方均同意等水稻收割后完成土地的交付。
微风吹拂,天气晴好,收割工作很快就完成了。法官来到村委联系后续的交付环节,并走进稻田确认稻谷收割完毕。
“谢谢法官,咱心里的这块大石头终于落地啦!”季某在现场勘验笔录上签下名字,露出了开心的笑容。